租房注意事項 合同示范文本、備案登記一定要知道
太原新聞網 2023/05/18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規范租賃主體行為,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山西省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及我省租賃市場情況填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從事房屋租賃業務的相關市場主體全面推行使用《山西省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并通過山西省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平臺備案登記。
通知明確,根據山西省《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強化房屋租賃合同備案工作。從事房屋租賃業務的相關市場主體全面推行使用《山西省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嚴格落實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鼓勵引導租賃雙方簽訂3年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通過山西省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平臺備案登記,保障租賃雙方合法權益。對未按時辦理備案登記的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要依據山西省《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同時,各市要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統計,建立統計專員制度,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對市場主體經營的租賃房源的套數及面積等情況及時收集、匯總,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又訊 《山西省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示范文本對房屋權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支付、出租房屋的要求和限制、租賃登記備案、房屋修繕及費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確的約定。
《山西省房屋租賃合同》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簽訂合同之前,出租方應向承租方出示房屋合法有效權屬證明文件,這樣就有利于識破“二房東”的身份。簽訂合同時,出租方還要寫明房屋性質是住宅還是商用,以及自己的證件號碼、住址、聯系方式。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有權解除同承租方簽訂的合同。《山西省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部分也寫明: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的,承租方需對次承租人的行為向出租方承擔責任;出租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施設備復合物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租賃期間,出租方、承租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對于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壞或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時進行維修。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出租方可與承租方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系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應當無息歸還承租方。
業內人士提醒市民,在需要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使用示范合同文本,避免雙方合法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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