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太原市加快教育高質量發展
山西日報 2020/03/16
近日召開的太原市教育高質量發展推進會提出,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動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太原市委市政府新近出臺的《關于辦好新時代人民滿意教育的若干意見》從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等4個方面,加快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教育強市,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共有7項:
實施校長職級制改革
——取消校長行政級別,設置四級九檔的職級體系,定期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校長進行綜合評定、聘任交流。設立“校長職級薪酬”和“團隊激勵性資金”,形成教育家辦學的激勵機制和政策導向。2020年完成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任務。
實施“局管校聘”管理改革
——規范和創新中小學編制管理,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向教師隊伍傾斜,按規定和標準足額保障教師編制到位,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
完善教師激勵機制
——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在現有績效工資總量基礎上,再增加20%的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每月不低于1000元。
建立優秀教師、優秀校長等專項激勵經費,分級分類實施獎勵激勵。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建立臨聘教師人才庫,實行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統籌使用。關愛鄉村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晉升、提拔使用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在醫院、車站等公共服務機構設立教師優先直通窗口,市域內旅游景點向教師免費開放。
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科學有序地將市屬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按屬地移交至區政府管理,建立健全職責明晰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保障公辦學校自主辦學權
——嚴格落實《教育法》賦予校長的人權、事權、財權。將學校內設機構設置權、副校長提名聘任權及內設機構領導選聘權、教師聘用權、經費使用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權、學年度綜合考核獎勵資金分配權和特色課程開設權7項權力賦予學校。規范學校考核評比,減少行政干預,把校長、教師從與教書育人無關的不合理負擔中解放出來。
引導和規范民辦學校發展
——按照公辦民辦學校法律上平等、管理上統一、招生上同步原則,對民辦學校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區域內公辦和民辦學校比例適當、布局合理。全面取消民辦中小學面談招生方式,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堅決禁止違規招收轉學生、借讀生以及招生與培訓機構掛鉤變相掐尖的行為。
全力推進“時代新人”思政課改革
——統籌推進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建設,讓教育回歸育人初心,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在不斷加大教育惠民力度方面
一是采用政府購買服務與家長自愿購買相結合方式,為中小學學生提供校內托管輔導服務。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教職工參與校內托管服務并取得相應報酬。校內托管服務時間調整至企事業單位下班以后。二是實施“校校有食堂”行動。新建學校根據學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現有學校創造條件開設午餐,采取食堂、中央廚房、自帶便當等多種方式靈活解決。三是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加大中小學建設力度,為校舍建設辦理手續開辟綠色通道。推動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打通“互聯網+教育”最后一公里。改擴建一批寄宿制學校。
在重大教育引領工程方面
實施學前教育普惠發展工程、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工程、普通高中提升發展工程、職業教育整合發展工程和高等教育提速發展工程等。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90%、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63%,到2025年新建100所優質公辦幼兒園。實施“三名振興”戰略(名校、名校長、名師)及“十百千”五年行動計劃,打造優質學校,實現強校帶弱校、名校帶新校,走集團化辦學的路子。推動國科大太原能源材料學院項目落地,推動太原學院辦成優秀應用型本科院校。
在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方面
突出黨建統領、加大教育保障、強化考核督查。堅持把優先發展教育事業作為推動太原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先手棋,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上優先安排教育、在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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