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西省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要達到80%!
太原晚報 2019/11/21
省委省政府《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11月20日公布。各級政府提高財政性學前教育投入占本地區財政性教育投入的比例,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要達到80%。同時,遏制民辦園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普惠性幼兒園包括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我省將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確定建設規模,確保優先建設。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實施普及學前教育縣建設工程,通過新改擴建公辦園、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鼓勵支持街道和村集體以及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公辦園、認定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等多種渠道,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
在發展公辦園方面,縣級政府實施公辦幼兒園挖潛增量工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與當地優質公辦園合并或設分園、政府接收、集團化辦園等多種形式,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到2020年原則上每個鄉鎮至少有1所標準化的公辦鄉鎮中心園。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方面,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省級財政、發展改革、教育部門制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結對幫扶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使普惠性民辦園成為民辦幼兒園的主體。
《實施意見》提出,堅決遏制民辦園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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