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佳境瓏原項目:被回購的廉租房可進行對外銷售
山西市場導報 2019/04/03
市民張女士于2015年在太原市西中環太原科技大學斜對面的佳境瓏原小區購買了房子,購房后,張女士起起伏伏經歷了很多,從開始擔心房子的手續問題,到遙遙無期的等待交房。
張女士說:“購房時,開發商承諾一個月后五證就齊全了,可是到了2016年,證件還是不全,工地遲遲動不了工。我們本來是想把房子當婚房使用,可是現在房子一直蓋不好,于是,我和開發商提出想要退房,并且簽訂了協議,開發商承諾一個月之內退錢,結果到了約定的期限,還是一分錢都沒有拿到。我找開發商洽談,對方卻一再推脫。一直到了2017年,該項目才陸陸續續辦下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又把合同延期到2018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直到現在,開發商也交不了房。期間,業主曾經多次維權,到售樓部討要說法,售樓部只是以政府冬季停工令為不可抗因素為由搪塞業主,并自己羅列了一堆工期延誤的理由,如下雨、高考、停電之類毫無說服力的說辭,要順延交房日期。不僅如此,開發商也不給我們后續何時交房告知書,也不提任何補償,甚至說出了要不就退房之類的話。”
張女士說:“前段時間,小區的6號樓的小平米房屋(40余平米)對外公開出售,但是預售證上標注的房屋種類有(廉租房)一項,即:這個樓里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規劃的是廉租房。我本來也有意向購買一套小平米的房子,但從網上查詢后得知,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開放商這樣做是否違法?我們是否可以買?”
記者從張女士提供的相關證據上看到,預售證上房屋種類有確實有廉租房一項,對于廉租房這一項,售樓部的工作人員給出的答復是:“6號樓的小平米房子原來是廉租房,現在開發商回購回來了,可以對外銷售。”
那么,廉租房和商品房有何區別呢?太原不動產登記局辦證大廳工作人員解釋:“廉租房的產權人一般情況下都在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名下,承租人只有租住使用權,沒有房屋權。而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建設,以營利為目的,按市場規律經營的房屋。”
隨后,記者從太原市房管局得知,佳境瓏原項目由山西佳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共6棟住宅樓,五證齊全。至于張女士的疑問,房管局經核實后給出的答復是:此處為商品房,可以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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