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住院費用如何報銷?起付線如何計算?
山西晚報 2018/12/19
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回應2018年底醫療保險住院患者跨年度住院結算工作的相關問題。
跨年住院費用如何報銷?起付線如何計算?……12月17日,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就2018年底醫療保險住院患者跨年度住院結算工作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普通住院患者年終結轉在2019年出院結算時系統自動辦理
普通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年終結轉在2019年出院結算時系統自動辦理,以醫院上傳費用明細發生時間12月31日為界按年度自動生成兩條結算信息,起付線計入2018年度,醫療費用分別納入相關年度統籌計算,一次住院兩條結算跨年度不出院。
精神病專科醫院(日定額管理)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于2018年12月29、30日辦理出院,2019年1月1日至10日再次辦理醫保入院。2018年12月1日之后入院的,跨年度入院起付線為零;2018年12月1日之前入院的,跨年度入院起付線為2019年度第一次;醫療費用納入2019年度統籌計算。
精神病專科醫院因年終結轉造成精神類疾病長期住院患者必須辦理出入院手續,所以執行縣鄉一體化管理和分級診療管理的精神類疾病長期住院患者在2019年1月1日10日辦理入院手續時不再提供轉診手續,判斷本人上年度報銷比例。
離休干部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于2018年12月29日、30日辦理出院,2019年1月1日之后辦理醫保入院。
參保人員在2018年12月29、30、31日期間新入院且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先按自費患者辦理入院手續,于2019年1月1日起辦理醫保入院,入院日期設置為2019年1月1日,并將全部醫療費用轉入醫保,本次入院起付線為2019年度第一次,醫療費用納入2019年度統籌計算。
參保人員在2019年1月1日之后住院治療的,按2019年度醫療保險政策正常程序辦理。
單病種管理的參保患者,醫療費用按入院日期為準,納入本人年度統籌計算。
在統籌地區以外醫院就醫住院費用要分年度結算
未實現直接結算的參保患者,在統籌地區以外未按異地直接結算住院患者需要跨年度繼續住院治療的,住院費用要分年度結算,需要在2018年12月31日辦理出院結算,2019年1月1日再次辦理入院,此次入院起付線為零,醫療費用納入2019年度統籌計算。
已實現直接結算的參保患者,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跨年度住院醫療費用以結算日期為準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醫療費用納入結算日期所屬年度統籌計算。由就醫地將醫療費用上傳參保地,參保地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
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跨年度住院醫療費用以出院日期為準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醫療費用納入出院日期所屬年度統籌計算。由就醫地將醫療費用上傳參保地,參保地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
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等患者需注意這些問題
職工醫保住院患者因單位欠費或其他原因已經出院但未辦理結算的,須在12月31日前辦理出院結算手續。
居民醫保住院患者如果未繳納2019年度居民醫保費的,須在12月31日前辦理出院手續,否則將無法結算。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參保患者跨年度住院發生的統籌支付費用全部納入2019年度總額控制指標計算。
定點醫院在辦理出院結算時,出院日期必須按實際出院日期上傳,不得默認為結算日期。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參保患者,應在年底前使用完畢,跨年后不再享受2018年度的門診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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