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管理水平 專項維修資金助力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太原新聞網 2024/04/30
4月26日消息,為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市場化進程,鞏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成果,省住建廳出臺《關于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持作用和建立物業管理服務長效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住宅電梯更新改造中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持作用,逐步提高城鎮老舊小區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覆蓋面,著力補齊城鎮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短板,加快形成城鎮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穩定、有效、和諧的長效管理機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于住宅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通知》明確,暢通城鎮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渠道。加大城鎮老舊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度,建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住宅電梯更新改造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用款機制。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住宅電梯更新改造中,由各市住建(房管)部門協同街辦(鄉鎮)指導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按照《山西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分攤原則,經分攤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向業主公示后即可使用。
《通知》明確,進一步擴大城鎮老舊小區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覆蓋面,合理劃分物業管理區域,引入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多渠道籌集物業服務資金。在籌集資金方面,按照“業主承擔、收益補充、資源補償”的原則,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要督促引導業主遵從“誰享受誰付費”的市場規則,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經業主大會同意后,物業服務企業可充分盤活小區公共資源,保障不影響業主合理需求和小區正常生活秩序,利用公共區域、共有部位經營等方式產生收益,反哺物業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在提供基礎服務的同時,針對居民的多樣化、多層次需求,開展差異化服務,提高物業服務企業收益。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城鎮老舊小區及鄰近市政資源,統一委托物業企業管理服務,實現資源互補,保障城鎮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實現物業服務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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