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退房時欠繳物業費 房東可以強制扣除押金?
太原新聞網 2023/11/20
租客租房兩年,退房時欠繳一年的物業費,房東將這筆費用從對方當初繳納的押金中強制扣除,雙方發生爭執。網格員根據《民法典》展開調解,最終化解了矛盾,此事得到妥善處理。
10月28日,機床西社區接到轄區享堂南街18號樓一對房東和租客的矛盾調解要求,網格員張楠具體負責協調。據了解,該租客租房兩年,但是物業費欠繳了一年,近日租客在退房時,房東以租客未交齊物業費為由強制扣押了租客的押金,而租客認為小區物業不作為,因此拒繳物業費,同時不同意房東強制扣掉押金,于是兩方發生糾紛。
搞清楚情況后,網格員張楠一面安撫兩方情緒,一面查看了雙方當初簽訂的租房合同,該合同中明確寫著租客需要承擔物業費。然后網格員查閱了《民法典》,進行了調解。《民法典》第509條規定:合同履行的原則是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711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根據上述兩條,租客應當補交齊物業費,而房東不能拿押金抵扣這筆費用,除非得到租客同意。隨后,在網格員調解下,兩方經過換位思考,租客同意用押金抵扣物業費,房東將抵扣后剩余押金返還給租客,并且針對物業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又給予其一定現金補償。最后兩人握手言和,對網格員的調解表示感謝。
律師說法:
針對此事,山西瀛遠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志東給出了詳細的分析解讀:一般來說,押金不可抵消物業費,押金是承租方向出租方設立的擔保物權,屬于保證金。如果押金抵消物業費,違反押金合同約定,對出租人的權利造成損害。當然,如果出租人同意,也可以實現。租房的押金在租賃合同期滿時,可以抵作沒有交的物業管理費。
掃描上面二維碼
手機看資訊
加入城市買房砍價群,實時討論購房熱點話題

獲取樓盤信息

進群聊房
- 相關閱讀
今日熱點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