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安全!明年1月1日起未上牌電動車上路將被查扣
太原晚報 2019/11/25
11月22日,市交警支隊發布消息,從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依法查扣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2018年5月1日,《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規定,《條例》實施前購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限為1年。
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對電動自行車開始采取分類、分階段管理措施。
一方面,從今年5月1日起嚴查電動車重點違法,包括加大對各類電動自行車的路面管控力度,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斑馬線騎行等各類違法行為。截止11月20日,全市共處罰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25.41萬起。
另一方面,從今年5月1日至8月31日為嚴格分類查扣階段。交警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11類”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黑金剛、超級路霸、陸地巡洋艦、趴賽、超級中鯊、越野者、大公主、大中鯊、鬼火、迅鷹、大鬼火等電動自行車,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查扣,堅決杜絕嚴重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截至11月20日,全市共查扣各類嚴重超標電動自行車14996輛。
經過兩方面的整治,我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目前已大為改觀。與此同時,全市已有67萬余輛電動車登記上戶。
按照市政府“分類、分階段”管理總體部署要求,交警將本著“管得住、服務好”理念,從2020年1月1日起,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依法查扣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的各類電動自行車。
交警特別提醒,目前仍未給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的車主,請務必盡快辦理上牌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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